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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辽宁开大系统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14:46:20 来源: 点击次数:6063


各市开大(电大) 、省校直属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综合实践环节教学与管理过程,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教学质量,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 (国开教〔2016〕11号)和《关于发布《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辽电大字〔2020〕118号)文件要求,现发布辽宁开大系统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工作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综合实践环节工作流程
(一)工作计划制定
各单位于7月31日之前,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综合实践环节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综合实践环节的学生动员、任务布置等工作。注意选聘的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必须是2018年之后,经过省校专业团队培训并获得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社会实践安排
社会实践环节原则上应于9月1日之前结束,社会实践学生档案应于9月8日前整理完成,备查。
注:从 2021 年秋季开始,社会实践教学工作发生三点变化:
1.作业完成形式变化
对于社会实践为《社会调查》 (3 学分)或《毕业实践》 (3学分)课程的专业,作业方式在原有基础上统一增加创新创业训练选项,各办学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选择完成方式。
2.成绩评定标准变化
各开放教育专业社会实践成绩的给定标准统一为五档,分别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具体评定标准详见各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3.实践基地协议建档

根据国开办学评估文件要求“各办学单位须有实践教学基地和能够满足专业课程实践教学需要的虚拟仿真实训软件或线下实践环境,落实课程实践教学”。为此,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开设专业情况,重新签订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协议、准备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省校将于下学期进行摸底调查。

备注:目前省校已组织各专业教学团队修订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并会在审核完毕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下发。

(三)工作计划审核

各单位于9月12日之前,将综合实践环节工作计划发送至指定邮箱,省校教务处在9月中旬将组织专业教学团队对综合实践环节工作计划进行审核,本次审核内容包括三点: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2)综合实践环节学生资格, (3)每名论文指导教师指导的总人数(各办学单位之和)严禁超过规范规定的限值(专职15人,兼职10人) 。

(四)论文工作安排
1.论文(设计)开题。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应于9月24日前完成开题,9月24日之前提交学位论文审题表,9月下旬省校将组织学位论文审题工作。
2.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按各专业相关要求执行,应于10月29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存档备查(三稿:必须有指导痕迹、修改记录) 。
(五)毕业答辩安排
2021年秋季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11月6日—11月14日之间进行。各单位时间详见下表。
答辩时间 办学单位
11 月 6 日 海城、水利、新民
11 月 7 日 辽阳、抚顺、直属教学部
11 月 8 日 铁岭、医药协会
11 月 9 日 药大、辽中
11 月10 日 东港、鞍山
11 月11 日 丹东、彰武
11 月12 日 本溪、葫芦岛、阜新、
11 月13 日 电大开放学院、盘锦、装备开放学院
11 月14 日 营口、锦州、朝阳
注意事项:
1.各办学单位应制订毕业答辩工作计划 (学生答辩分组表中的学生姓名,必须包含在本学期申报实践环节工作计划的学生分组表中,同时分组表中必须填写准确的论文/设计题目,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并于10月29日之前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答辩期间,省校将选派答辩主持人主持学位论文答辩,并开展对非学位论文的检查和审核。申请国开学位答辩前,答辩单位须认真填好《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中封皮、学位论文简介、论文指导过程等各项内容,并在相应位置完成手写签名。 (注:指导教师不应在答辩小组内)
3.各办学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非学位论文答辩,可与学位论文答辩同步进行,方便答辩主持人开展工作。对于非学位答辩超过15 人的专业,省校将会继续委派答辩主持人参与非学位答辩主持工作。
(六)实践成绩认定
2021年秋季学期的综合实践成绩认定工作, 暂定继续在“在线考试平台”的“实践管理”模块上进行。具体工作安排详见答辩安排通知。
二、学生资格条件
(一)社会实践环节
参加社会实践环节(理工科类一般包括教学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文经科类一般包括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
2.2020年春季学期及之前注册;
3.已进行综合实践环节的课程注册。
(二)毕业论文(设计)

参加毕业论文(理工科类一般包括毕业作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文经科类一般包括毕业作业、毕业论文)学习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 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70%以上;

2.2020年春季学期及之前注册;
3.已进行综合实践环节的课程注册。
三、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环节工作, 严格按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文件和省校各专业的综合实践环节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管理和监控,保证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质量。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校规定开展学生资格审核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完成综合实践环节选课,避免错报和漏报。
3.对于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在满足申请学位其他全部条件(尤其是学位英语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避免因延期申报论文造成查重不合格的情况出现。
4.省校对于在资格复审中发现的不具备资格、 未报实践环节工作计划或没有进行课程注册的学生,其毕业答辩成绩一律不予确认。
5.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过程中, 各单位要按照省校要求做好各项档案(电子稿和文字稿)的保管工作,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两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024-88077250
电子邮箱:lntvu_tss@126.com